
绝经期要求取环且无手术禁忌症者。
全身状况不良无法耐受手术;
患有严重合并症,如严重高血压等心血管疾病;
各种疾病的急性阶段;
生殖道炎症。
术后适当休息,避免剧烈运动和重体力活;要保持外阴清洁,以防感染。术后两周内禁止性生活和盆浴,按医嘱服药。取环后,可出现下腹不适、阴道少量流血,一般几天后就会自然消失。若发热、腹痛、出血较多须及时就诊,术后一个月复查。如实施麻醉镇痛下的取环,术后需观察2小时,待完全清醒,无身体不适,血压、脉搏平稳,可自行行走的情况下,由陪伴者陪同离院。术后24小时不能骑车、驾驶机动车或从事高空作业。如为绝经过渡期取环,此时仍有排卵可能,取环后应坚持避孕。